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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生病了好像成都的暴乱真的有点严重,是否该考虑先回家了呢..
温总理今天强调了好几次西藏问题,我相信真的出事了,不过我的国家够强大,一定没事。
郝云帆今天生日,可是那个死胖子就知道吃饭也不接我电话!还好提前给我打了两个就算了吧。
看到我更新的大家也帮我祝他生日快乐哈!
最近爱死了安意如的书,暴动期间少出门,多看看书,修身养性吧。
“君情与妾意,各自东西流。挽留不住的,终究挽留不住。爱,需要宽容,但不是纵容。所以,一旦发现男人变心就放手吧,若有那个气度还可以敝帚自扫,扫干净自家大门,真诚的请他,永远的--莫再光临。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
我喜欢卓文君对爱的态度。
我更为重新想起了郝云帆原来说过的一句话欣喜万分。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是想忘却忘不了,不想忘却又偏要忘记的。这个人叫余梦瑶,我曾经很努力的想要忘记她,可是我做不到,所以干脆就永远记住她,尽可能的对她好,看到她每天开心快乐就够了。 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最后眉一皱,头一点想说,今天都做了什么。
这些日子都在做什么。
想说,能不能借着姐姐结婚也让自己转转运。
突然想起生日快到了,怎么都22了。
想说,这几年都在做什么。
据说北京能放炮了,真想看看。
这冬天怎么让我觉得这么陌生。
把我放到再热闹的地方,我也觉得自己是孤独的那一个。
开始想念portales的冬天。
真想静静的待着。
想说,真喜欢这张照片。
这就是云和鱼的距离。
那么的近,却又那么遥不可及。
鱼累了,要死了,她现在只想在自己沉到漆黑的海底前再看云一眼。
在她闭上眼那刻,
只要知道你在我身边就够了。
想说,真的很庆幸有你爱我。 我想去英国看郝云帆心里沉的不知道究竟是什么,除了10天后的考试千万不要挂,我想去英国看郝云帆。
我猜我妈一定会说不许去,就像第一次要去南京的时候,就像想去湖南看吴硕的时候。
我相信自己不是在任性,只是想疯狂一次。毕竟做疯狂的事情不需要考虑前因后果,想到了就做了,只为了开心啊。
这不是任性,比起我要去英国读书,比起我不告而别。
我们回家好好谈谈好么。
我真的很不喜欢这种学业和生活上没有压力的生活。
每天睡12个小时以上依然头痛,吃很多肉和面包却保持93斤。
很矛盾。因为这是我时常希望的生活啊。
静静的听着张悬的歌,仿佛能看到窗台上冒着热气的咖啡。仿佛置身在一件充满阳光和尘土味的房间里。
我时常想就这样闭着眼睛,听周围的人匆匆而过,对我哭,对我笑。一辈子都不要醒来。
把爱情和生活联系起来。
于是我不再强迫你做我想让你做的事情。你不是那样的人,你早就说过的,我现在才明白。
爱情和婚姻终究是不同的。
所以如果哪天我为了在我想嫁人的时候嫁出去而告别,请原谅我。
我没有姐姐那般有韧性,我不想做家人觉得不对的事情。尤其是那些连我自己都搞不清对错的决定。
两个傻瓜的荒唐事。
一个女人的疯狂事。
你知道什么是“感君千金意,愧无倾城色”么。
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更加坚定要去看看你。
不回头,也不远望,只是在我还爱你的时候,做件疯狂的事情。
我很想你。 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有些人一直没机会见,等有机会见了,却又犹豫了,相见不如不见。
有些事一直没机会做,等有机会了,却不想再做了。
有些话埋藏在心中好久,没机会说,等有机会说的时候,却说不出口了。 有些爱一直没机会爱,等有机会了,已经不爱了。 有些人很多机会相见的,却总找借口推脱,想见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话有很多机会说的,却想着以后再说,要说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有些事有很多机会做的,却一天一天推迟,想做的时候却发现没机会了。 有些爱给了你很多机会,却不在意没在乎,想重视的时候已经没机会爱了。 人生有时候,总是很讽刺。 一转身可能就是一世。 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最后自己想来想去竟然也搞不清当初是什么原因分开彼此的。 然后,你忽然醒悟,感情原来是这么脆弱的。经得起风雨,却经不起平凡;本来风雨同舟,天晴便各自散了。 也许只是赌气,也许只是因为小小的事。幻想着和好的甜蜜,或重逢时的拥抱,那个时候会是边流泪边捶打对方,还傻笑着。该是多美的画面。 没想到的是,一别竟是一辈子了。 于是,各有各的生活,各自爱着别的人。曾经相爱,现在已互不相干。 即使在同一城市,也不曾再相逢。某一天某一刻,走在同一条路上,也看不见对方。先是感叹,后来是无奈。 也许你很幸福,因为找到另一个适合自己的人。 也许你不幸福因为可能你这一生就只有那个人真正用心在你身上。 很久很久,没有对方的消息,也不再想起这个人,也不想再想起这些事了。 转来的。
头疼的时候看特别有感觉。 早前写的小说引言
缘起
魔鬼,是周围人对我的称呼,因为自出生时起我的右眼就是红色的,像血一样红。我知道连爹和娘也怕我,因为他们从来都不让姐姐靠近我。5岁那年初春,村长带来一个道士,嘴里说着我听不懂的话,他走后,爹把我锁到了柴房里。从那之后都是婆婆照顾我,她是我的奶娘,是我唯一的亲人。
那一天,我得了风寒,混沌中感到有人正在靠近我,不是婆婆,是娘。她留下一碗鸡汤,转身走了。不久,婆婆来了。我把鸡汤端给她,她一半,我一半。在黑暗中我们对笑,婆婆最后的笑。汤里有毒,我害死了婆婆,害死了我唯一的亲人。
那天晚上,我把婆婆埋在离家不远的山坡上,跪在婆婆面前,一动不动。
在我失去意识的前一刻,我听见他对我说,既然你不要命了,就把它给我吧。
从此,我的命就是他的。
5岁,我跟他来到岛上,学剑。10岁,我用剑杀了爹和娘,他们的血溅到我的脸上,我看到他们狰狞的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我放声大笑,笑的冷漠,笑的狂妄。我把沾满鲜血的剑留在婆婆的坟前。今后,这片土地,与我无关。
10年后
每次出岛只有一个目的,帮他杀人。 在岛上,我每天练剑,大家都说我的剑很快,但我觉得还不够,因为每次杀人都能看到有血飞溅出来,我知道总有一天那会是我的。
他喊我白绛,是剑的名字,因为他说杀手不需要名字。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命中只有他,我喜欢待在岛上,或者说喜欢待在他身边。他是第一个在看到我时没有露出厌恶和惶恐表情的人,他是要我命的人,他才是真正的魔鬼。
在岛上的人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但是谁也不去探究,因为只要他住在这里,他的身份只有一个,杀手。
没有差事的时候,大家就做自己的副业。和尚会为死去的杀手超度,也会为他杀死的人超度。酒叔酿的酒大家都喜欢,他的酒越陈越香。酒叔会送每一个刚上岛的小女孩一坛女儿红,我也有,他说那是为他女儿酿的。婆婆为大家缝制衣物,她年纪大了,所以很少出岛,每次我出去她都会让我帮她带些东西回来,她有时会让我想起死去的婆婆。我的工作就是保护他的安全,在他睡觉的时候。他的睡容很安祥,外人看来一定会以为他睡着了,但我知道他没有。其实他根本就不需要我的保护,可是还是要留我在身边,随便吧,反正我的命是他的。大家偶尔会为他带女人回来,他不是禁欲的男人,但他从不碰不愿意的女人。他会问那些女人的名字,然后重复一遍,说那是个好名字。这些名字和它们的主人总会在第二天天亮前被他遗忘,而送走她们的人就是我。有的女人会问他我是谁,他总是笑而不答,然后看着我。也许在他看来我什么都不是。
有一天,他让我出岛,不是为了杀人,而是接一个人上岛,一个女人,岛上有个规矩,被接上岛的外面的人,结局有两个,一是被岛主亲手杀掉,另一种就是将生活在岛上。他从不杀女人,所以我知道这个女人一定对他很重要。
她不是别人,是我同父同母的亲姐姐。她看着我,眼里满是疑惑和恐惧,那时我很想笑,就像10岁时那样。在回岛的路上,她告诉我那时她是被爹的一个旧时同窗收养的,改了名字,葵。
姐姐很漂亮,是个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我知道他很喜欢她,因为他为她种了满园的葵花,金黄色,很漂亮。自从姐姐上了岛,他没事的时候总会陪着她。从那以后的晚上我再也没去过他的房间,也再没有其他女人上岛了。白天,我照样在湖边练剑,他还是会来指导我,只不过身边多了一个人。他说葵告诉他我是她的妹妹。他总是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好像什么事情早就了然于胸似的,我突然觉得有些害怕。在姐姐面前女人都会自卑的,何况是我这个魔鬼,因为习剑我一向着男装,头发简单的梳在脑后,我喜欢用头发遮住右边的脸,因为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的眼睛。看着湖中的倒影,我甚至有些眼花了,可笑,如果我不说,有谁会认为我们是姐妹呢?紧握了一下手中的剑,我突然很想杀了她。
20岁那天,婆婆送给我一身女装,她还帮我梳了头发,化了妆。当她把镜子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看到一片红色,红色的衣裙,红色的胭脂,红色的右眼。那天大家看到我时的表情都很惊讶,他也一样。我们去视察庄稼的收获情况,看着眼前金黄一片,我闭上眼睛,鼻间掠过泥土的清香,任由秋风拂过我的脸,吹乱我的头发,我想那是我这一生最美好的时刻,没有惊恐,没有悲伤,没有杀虐,一切都很安静,如果这是一个普通的小岛,那该多好,如果我不用再为他杀人,我还能做什么。不知是因为风大还是我的不习惯,婆婆为我绾的发髻松掉了,长发开始在风中肆虐,我觉得很不舒服,索性撕下一条衣角,我想把头发绑起来。他制止了我的动作,把我从幻想中拉回到现实中。
“你在想什么?”
“我累了。”
“所以呢?”
“所以,回去吧。”我转身,不再管松掉的头发。
他站在原地不动,他总是能看穿我的心思。于是我转过身面对他。
“如果有一天你不再需要我了,你会放我走吗?”
他随手摘了一朵花插在我的耳边。“你累了。”
那天,我没有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但是我知道我爱这个男人,这个在我5岁时就要了我命的男人,这个我用生命爱着的男人。
没过多久,他和姐姐成亲了,那天晚上他一直在笑,笑的很温柔,看着偎在他怀里的姐姐,他会给她幸福的,这样爹娘应该不会再怪我了吧。随后,他抱着姐姐去他的睡房,我站在门口,帮他们挡住所有的人。那晚我喝了很多酒,整坛整坛的喝,最后我已分不清从脸颊上流下的究竟是酒还是泪。
人群散了,我坐在窗楞上,像往常一样。
恍惚间,我觉得他站在我身旁。
“你在想什么,我正在找你。”
“什么事?”我知道我要出岛了。
“你去把盐帮的事解决了吧。”我们产的盐绝大部分是盐帮在外面卖的,后来因为他们不守规矩,他断绝了与他们的全部生意往来。最近他们为了报复,总对我们派出去的伙伴下手。解决的意思就是要他们从此销声匿迹。
“什么时候?”
“天亮就出发吧。”
“是。”我跳下窗楞,绕过他,往我的房间走去。
盐帮是个大帮派,弟兄数百人,他让我一个人去无异于叫我送死。
“哈哈,真不愧是我的白绛,对于我的命令,即使你心里不情愿也从来不会反抗,其实你可以选择求我,求我让你不去。”
求他?在他面前我有选择吗,如果有,我很想回头再看他一眼,因为我怕以后再也没这个机会了。
“你爱我吗?”
“傻瓜。”
“傻瓜是爱还是不爱?”
“你喝醉了。”
也许我真的醉了,那条平日走过无数次的走廊此刻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尽头。我希望他会再次叫住我,但是他没有。
我到盐帮的时候,他们的人早就有所准备,唯一值得惊讶的是只来了一个女人,但这片刻的诧异马上就被厮杀的声音所掩盖的无影无踪了。我只希望我的剑能再快一点,这样我就可以快点完成他的任务,快点回到岛上。但是,果然我的剑还是不够快,鲜血染红了我白色的衣袍, 背后那锥心的疼痛让我失去重心,身体不助的往后倒下,随后我觉得有人抱住了我,是他,在恍惚之间,我听到他在喊我的名字,我想我在笑,庆幸我还能再看见他,“这一次…你再也留不住我了…”
高中时一度很喜欢言情小说,尤其是古代的。
我喜欢残缺的主人公,无论是肉体上,还是心灵上。
我喜欢悲剧的结尾。王子和公主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只存在于童话中。
始终想不出究竟要写成什么样子。
所以就截止到这里吧。
至少还有人是幸福的。 致女儿书 王朔最近有本新书叫做《致女儿书》,周末去西南书城看到了就随手翻了两眼。说是写给女儿的,到不如说是一本自传。有的时候所谓的遗言也好,家书也罢,无非是些经历事情多了的人给自己一个借口把自己觉得自己牛的东西流传下去。比如诫子书、了凡四训,用心看的人绝不是作者的儿子。单说王朔的书,我认为这本质量最低,还没有我感悟深呢,不过也是可以谅解的,一个作家,天天对着电脑打字能有什么感悟。或许正如他所说,请大家期待长篇的致女儿书吧。
我之所以写这篇东西,有很多原因,1.我想生女儿;2.只想活到40岁;3.很想过不循规蹈矩的生活;4.看了小S的怀孕日记;5.百无聊赖;6.我想写篇自己会感动的文章;7.太久没更新。我不想提到大家的名字是因为这事不靠谱,大家全当小说来读吧。算是送给大家许久不更新的一个补偿。
在看文章的时候默念一个假设存在的事实。我是一个40岁即将自杀的女人,在我25岁的时候生了一个女儿,郝云帆的,但我没有告诉他。我独自一人把她养大,现在她15岁。在此期间,我去当过妓女,百病缠身。现在,我们在养奶牛。
宝贝,妈妈40岁了,或许有天早上你一觉醒来发现妈妈再也不会醒来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要哭。妈妈在很小的时候就告诉自己只要活到40岁,那是没有理由的,就好像有些病婴会在出生后不久夭折,因为他们违背了自然,他们本来就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妈妈是个自私的人,因为害怕被束缚被抛弃所以离开了爸爸。但是妈妈也很怕寂寞,所以一定要把你生下来在这世上陪我受苦,也从来没有问过你想不想爸爸,想不想跟妈妈在这里养奶牛。你真的很乖,自从有了你妈妈觉得好幸福。你是我的小公主,我希望你健康快乐,永远被人宠着,爱护着,永远不要知道什么是伤心,什么是痛苦。你现在还小,除了书本上的知识,这些年来只有妈妈一个人在灌输你思想。以后慢慢的你就会发现社会上很多人和妈妈的想法不同,他们会觉得妈妈固执,会瞧不起妈妈,也许也会瞧不起你。这是妈妈最不愿看到的,但是对此妈妈无能为力。妈妈只希望你记得我们很开心,当你开心的时候就不会在乎别人的想法,毕竟我们是在做自己,总比那些麻木不仁,平庸且爱品头论足的人充实。有一天你会爱上别人,也会有人爱你。妈妈是爱情里的失败者,没有资格教育你,只希望你能遇到一个好男人,他能懂你,疼你,像妈妈一样宠着你,让你每天都像现在一样没有烦恼。如果你还是觉得非常孤单,你可以去找爸爸,他会给你温暖,像妈妈一样无限的爱你,但是你要记得他不是我,他唯一不能给你的是自由。就好像你不喜欢喝牛奶,妈妈还逼着你每天都要喝一样。
世界是丑陋的,但妈妈希望你相信它是美好的,以后看到乞丐还要给他们钱不管周围的叔叔阿姨说什么。生活可以奢侈,但是不要浪费,还有很多和你一样的人在饿肚子。要坚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你已经是大人了。可以很自信,可以很骄傲,但是不要看不起别人。要像爱妈妈一样爱爸爸。
等妈妈走后,你可以离开这里,妈妈给你留下的钱足够你像现在这样活到很老很老,你可以开心的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学你想学的东西,去你想去的地方。就这样自由的活着,这是妈妈所一直期望的生活,你能帮妈妈实现它吗?妈妈知道你会照顾好自己,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难过的时候不要想妈妈,因为你想我的时候我就会在你身边,会很难过,妈妈希望自己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界。
再见,宝贝。 丰思掩埋今天特别冷,风刮的叶子都掉了。过去两年间也是风陪着我,是温暖的。这里的则让我寒冷。 买了件长毛衣,巨艳的粉色,不想买又不得不买。今天我突然发现我不爱买衣服了。不再对ONLY那般迷恋。虽然我知道在回四川之前我还要逛很多次街,但是今天我发现我不爱买衣服了。
《消失的光年》,是XX排行榜N十名以后的歌,收到某名DJ的忠爱,所以有幸在回家的路上听到了。单纯的歌,小女孩五音不全的把一个颓废青年的破歌唱的让人想哭,想听,想记住。每个人是每个人的过客,每个人是每个人的思念。就像高中时有首“秋天怎么还不来,花儿怎么还不开...”。凄凄惨惨的,秋天来了。
你又一次把我丢在到处都是你的地方了。
人应该有爱情。陷入爱情的人,会不容易感冒,会更健康。虽然整天无所事事,但我还是很庆幸下周不是我离开的时候。
周日是七夕。
他的车是单号。
我真幸福。 上海·城隍庙·同里这次去上海距上次已经有6,7年时间了。因为三姨家在上海,所以每次去上海都过着皇帝般的生活...总说要去体验一下磁悬浮的,下次吧...
毛毛一定等着我写一篇美食游记给她们,我吃了钱柜茶餐厅,Friday's,不太辣的川菜,虾味馆-一家从头到尾只有我们一桌在吃的餐厅(do-re-mi不错,是一两蟹黄+二两蟹肉+3两虾仁拌面)...城隍庙的包子也是我千辛万苦排了半个小时队才吃到的。南翔馒头店,分三层(我没看见第三层),楼上楼下都是排队的人,门外有个9曲18弯桥上都是拿着外卖包子的人。就这样,我找了家人排的最少的,保安说一笼包子25,坐下一看菜单蟹黄40一笼,我点了一个50的套餐,外加一听可乐,一共55,一个字,真没觉得有什么好吃的...跟我拼桌的是一对韩国老夫妇,那个男人去过美国,法国,日本和中国,会说英语,法语,日语,也会中文,我觉得他一定很有钱,可是坐在那里一点看不出来。他不跟我说话,我都没看出来他是韩国人。我把残根剩饭照下来了,一个赛一个难吃,没吃完就让你结帐,最后我连西瓜都忘吃了就走了...
出了门吃了盒臭豆腐,还是不错的...才5块而已!
此外,还去了同里,一个跟周庄差不多的古镇,非常的商业化,他们去过周庄的都说周庄比这里好。下图是我们花了20块钱让人表演的鸬鹚捕鱼。20块钱应该放3只鹰,那个女人只放了两只...
总而言之,上海是个好地方,卖衣服的比北京多,好车也多,吃饭的地方都在商场里,所有的商场都叫广场,里面什么都有了。上海的男人流行背一种特大的包,我准备让虚虚买一个,这样一见到他就把我包塞进去就行了,足够装了...
因为这次是跟我妈一起去的,所以住的特好,后两天的酒店就在三姨家旁边,感慨一下,有钱就是好,这种不用花钱的生活让我多过过我也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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